近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成功帮助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804.63万元。
景德镇中瑞德通置业有限公司在2014年竞得一宗位于浮梁县浮梁镇宝石村,面积为43083.727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价为3877.56万元。但截止2017年12月,该公司仍欠缴800余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浮梁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催缴该土地出让金。
浮梁县国土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并告知了检察机关监督情况,责令景德镇中瑞德通置业有限公司限期足额缴纳出让金。这样仅用时不到1个月时间,该公司就按照合同约定,将拖欠三年多的800余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全部足额缴纳到位。
一份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效能,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保护了国有资产,维护了法治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