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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南城县检察院:挥动公益诉讼重拳 督促清理河道守护绿水青山
新闻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 2018-07-09   作者: 字号: | |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在审查一起非法采矿罪一案中,存在水务主管机关未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被侵害的情况。

  诉讼监督部门及时对该案进行了立案调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娄某、曾某在本县龙湖河段非法采砂的过程中,在河道擅自修建围提,并将产生的弃砂随意堆放在河道内,使龙湖河道河势受影响,河道行洪存在安全隐患。了解情况后,县检察院向南城县水务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县水务局充分履行监管职责,依法责令娄某、曾某等人恢复河道原貌,清除、拆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县检察院针对南城县龙湖河河道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治规划和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河道的河势稳定及符合河道防洪安全。

  水务局对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委会研究布部署整治工作,依法责令娄某曾某等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救措施,将河道内堆积的弃砂、围堰彻底清除,恢复河道原貌。

  目前,娄某、曾某等人已将河道内堆积的弃砂、鹅卵石、围堰彻底清除,县水务局派出技术人员对河道清理情况进行了督查和验收,目前河道已经恢复了原貌。在推动水务机关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南城县检察院通过办理该案,既对违法犯罪人员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也使广大群众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认识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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