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本院拟对徐兴武、铜鼓县洪发物流有限公司、高安汽运集团洪瑞汽运有限公司与江西瑞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6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听证过程中,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