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本院拟对王徐进、李河、张洪光、赖庆芳因与占玉春、邱金发、江西帅特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2月6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听证过程中,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