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本院拟对应有冬涉嫌危险驾驶请示案召开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上午10时
二、听证会地点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听证过程中,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