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共有123个检察院,其中市分院12个(11个设区市检察院、1个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县级院110个(100个县市区院、10个派出院)。全省检察机关共有编制612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468名,事业编制288名,工勤编制364名;实有人员5579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938人,事业编制236人,工勤编制405人;政法编空编530名,事业编空编52名。
目前,省院机关设有内设机构23个,事业单位1个;政法编288名,实有266人;事业编82名,实有73人。员额检察官71人;检察辅助人员113人;检察行政人员82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21人,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1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