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9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赣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动员部署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赣江是江西母亲河,流域涉及的地域范围广,生态环境问题复杂,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治理难度较大。今年4月15日,省检察院决定采用“1+N”办案模式立案办理赣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旨在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部署和省委改革要求为契机,聚焦流域环境治理突出问题持续发力,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案办理的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办好专案是检察机关服务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政治担当,是江西检察机关持续打造助力流域治理检察品牌的具体实践,是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有力抓手。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专案工作各项要求,迅速打开专案局面。要重点聚焦河湖库治理、城乡水质、农业养殖、固废处理、矿山修复、非法捕捞、水土保持、生态流量监管等问题,通过专案办理破解流域治理难题,促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高效的流域治理体系。
会议要求,参与专案办理的三级检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组织保障,有序有力推进专案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省、市两级检察院同步成立专案组,压实工作责任。要强化一体履职,三级检察机关协同发力、分层监督,助推全流域联动、多部门协同治理。要注重外部联动,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积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会议通报了专案工作方案。赣江流域8个市级检察院负责人、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和省检察院专案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